國務院安委辦召開7·16爆炸事故現場會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召開山東
日照“7·16”著火爆炸事故現場會的通知
安委辦明電〔2015〕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西藏除外),有關計劃單列市安全監管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講話及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山東日照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著火爆炸事故(以下簡稱“7·16”事故)教訓,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的措施,遏制事故多發勢頭,經研究,國務院安委辦、安全監管總局定于2015年7月22日在山東省日照市召開“7·16”事故現場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
2015年7月22日,會期一天。7月21日報到。
二、會議地點
山東省日照市嵐橋錦江大酒店(地址:日照市山海天太公島二路191號;聯系電話:0633-2188888)。
三、會議主要內容
查看“7·16”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警示教育;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的措施。
四、參加會議人員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西藏除外)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秘書長,安全監管局分管副局長和承擔化工行業監管的處室負責人各1名,大連市、寧波市、青島市,天津市濱海新區、河北省滄州市、吉林省吉林市、黑龍江省大慶市、江蘇省南京市、福建省泉州市和漳州市、廣東省廣州市、甘肅省蘭州市安全監管局局長;山東省各設區的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
(二)有關中央企業: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總部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
(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監管三司、人事司(宣教辦),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等單位負責人。
(四)邀請公安部消防局負責人出席會議。
(五)請山東省安全監管局組織轄區內所有煉油企業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
邀請中國安全生產報社、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等新聞媒體記者到會采訪。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單位按要求派員出席會議,于7月20日前將會議代表回執(相關省級安全監管局通知本地區參會的市級安全監管局并統一組織報名)傳真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聯系人及電話:謝小慶,010-64463356〈帶傳真〉,64463352)。
(二)請山東省安全監管局、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日照市和山東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圍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作發言準備。
(三)會議報到當天(7月21日)在青島流亭機場、青島火車站、青島北站安排接站。需要接站的代表請提前將會議代表《往返程統計表》傳真至日照市安全監管局(聯系人及電話:李樂臣,15906339369,0633-8790691〈傳真〉)。
(四)出席會議代表食宿費用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承擔。
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